开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2、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
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3、企业
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该企业职工或拟录用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
4、事业组织、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
发展职业教育不能仅仅依靠国家,它是全社会共同的事情,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办好。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5、境外的组织和个人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也可以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初等
初等职业学校是在完成小学教育的基础上实行的职业学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提高国民素质和整个民族文化素质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当保证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行。我国绝大多数地区能够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但是在一些穷地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有一定困难,因此,在完成小学教育以后,可以通过举办初等职业学校,进行职业学校教育,为当地培养实用人才。
中等
中等职业学校是在完成初中教育的基础上实行职业教育的学校。
远大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于2004年,是经临沂市教育局批准,山东省教育厅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多专业、多层次办学的规范化学校。多年来,学校被临沂市教育局评为“临沂市职业教育十佳学校””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招生就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社会输送了30000余名高素质人才,帮助无数个怀揣梦想的学子实现了安岗就业或进入高等院校殿堂的愿望。
学校目前开设民族音乐与舞蹈、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机电技术应用、铁道运输管理、护理、旅游服务等专业。学校设有钢琴室、舞蹈室、画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创客多功能室、电学实验室、高铁模拟舱、护理实验室等,确保学生实验实习。
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由临沂市人民政府主办。